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夏津县位于山东省西北部,地处北纬36°53′~37°10′,东经115°45′~116°16′,东南与临清市、高唐县相邻,西与河北省清河县以运河为界而相望,北与武城、平原县相接。面积871.9平方公里。人口48.9万。县人民政府驻地夏津镇,在省会济南西北方向120公里处,为德州市辖县。夏津之名历史悠久,夏津县始置于隋开皇十六年(公元596年)。此为“夏津”之词的始现。此前,夏津之地明属“鄃县”,鄃县始置于西汉初年属巨鹿县。“鄃”之由来无考,据此字的结构看应属城邑的专用字。后又置信乡侯国,与鄃同属冀州清河郡。汉之后(吕雉)四年(公元前184年)立县为侯国。王莽改觎为善陆(公元9年)。东汉光武帝诛王莽设置侯国,封马武为鄃侯,三国时期属魏清河国甘陵郡。西晋时属清河国。十六国时属清河郡。南北朝时属北魏济州平原郡。东魏时属清河郡。北齐时属冀洲清河郡,后废县并入平原。隋开皇十六年(公元596年)于古鄃城西南建县,县治在今县城,属清河郡。又另置夏津县,县治在孙生镇(今县城北15公里处新盛店村)属贝州。隋大业年间(605—618年)夏津县并入鄃县属清河郡。唐天宝元年(742年)改鄃为夏津县。宋代属河北道大名府。金代属大名府路大名府。元明皆属高唐州。清雍正八年(1730年)改属东昌府。乾隆四十一年(1776年)属临清直隶州。民国时期曾先后属山东东临道第四行政督察区。1945年9月4日夏津县解放后,先后属冀南二专署,衡水专署。1952年10月,归属山东省德州专区,1956年属聊城专区,1961年复归德州专区,1995年德州撤地设市,夏津县仍属德州至今。